供销社便民超市是中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的贴近城乡居民生活的一种新型零售业态,致力于提供便捷、实惠、多元的商品和服务。此类超市通常设立在社区附近,方便居民日常购物需求,商品涵盖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米面、蔬菜水果、肉禽蛋奶、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文体用品以及部分地区的特色农产品等。
供销社便民超市还强调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城乡资源,坚持公益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除了基本的零售服务外,还可能提供充值缴费、快递收发、维修服务等综合性便民服务,努力打造成为居民家门口的“一站式”服务中心。
供销社便民超市企业介绍
公司严格遵循“小商品、小超市、大连锁”的发展战略,将“以人为本、尊重人才”作为企业文化的内核,致力于为供销系统下属7家分公司提供商品及设备的第三方采购服务、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整合营销服务的工作。为供销系统的资源整合寻找更低廉、更优势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商品与供应商,增加顾客满意度和供销超市的市场占有率,提高供销超市的整体经营效益而竭诚服务。
在“追求卓越 合作共赢”的合作战略方针指引下,秉承“为企业节省每一分钱”和“农村包围城市”“社区包围中心”的两极化经营理念,以诚信、敬业、科学、真诚的工作态度,充分运用郑州地区的优质供应商资源和郑州供销总公司的“新网工程“信息资源平台优势,竭力为郑州供销系统下属企业实现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打造一把可信赖的价格标尺,从而全面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与物流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使其能够全力做好主业经营,重点打造核心竞争力。
供销社便民超市商品介绍
1. 生鲜蔬果类:包括新鲜的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禽蛋等日常生活所需的食材,保证新鲜、质量可靠。
2. 粮油副食类:大米、面粉、食用油、杂粮、豆制品、调料品、腌制品、罐头、速冻食品、零食小吃等家庭厨房必备的食品。
3. 日用百货类:涵盖个人护理用品、洗涤清洁用品、家居用品、厨卫用品、床上用品、餐具炊具等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4. 家电数码类:小到充电器、电热水壶,大至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产品,以及手机、电脑配件等数码产品。
5. 服饰鞋帽类:包括四季服装、内衣袜子、鞋子、帽子围巾等穿戴类产品。
6. 美妆保健类: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护肤、化妆、个人护理产品,以及基础药品、保健品等。
7. 地方特产及农产品:有些供销社便民超市还会设置乡村振兴农产品展示区,销售本地特色的农产品、土特产等。
8. 便民服务项目:除商品零售外,还会提供诸如水电煤气费缴纳、话费充值、快递收发、家政服务预约等便民服务。
供销社便民超市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调整等问题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7〕101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责调整为: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
三、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四、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六、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七、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事务。
八、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供销社便民超市系统概况
自1995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恢复成立以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为主线,以赶超发展为战略,以建设“三个力量”为重点,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农资、棉花、再生资源等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物流、金融、节能环保、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狠抓“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的实施,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经营实力、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明显提升,改革发展发生明显变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供销合作社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国家******就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谱写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城乡新篇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作出批示,希望供销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农民生产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
党的十九大吹响了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嘹亮号角,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积极作为,紧抓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机遇,围绕中央关于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流通重要作用的要求,主动谋划供销合作社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在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的进程中迈出了坚实步伐。目前,基本形成了符合合作制理念和市场经济取向的供销合作社新体制和新机制,经济运行质量持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网络建设稳步推进,城市供销合作社辐射带动功能日益增强,为农服务成效突出,联合社自身建设明显加强。
资产和经营情况。2020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5.3万亿元,同比增长14.2%。其中:农业生产资料类销售额8667.1亿元,农产品类销售额22205.3亿元,消费品类零售额18234.5亿元,再生资源类销售额2824亿元。全系统商品交易(批发)市场交易额10459.9亿元,同比增长10.7%。其中,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9002.7亿元,再生资源市场交易额768.5亿元。全系统连锁经营销售额10346.1亿元,同比增长14%。全年商品进出口总额893.4亿元,同比增长23.1%。其中,进口额518.1亿元,出口额375.4亿元。全年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农产品16133.2亿元。全年农业生产服务收入额216亿元。全年金融服务营业额987.6亿元。居民生活服务业营业额350亿元,物流业营业额116.3亿元,资产经营额174亿元。
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系统有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2789个,其中,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省社)32个,省辖市(地、盟、州)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省辖市社)344个,县(区、市、旗)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县社)2412个。全系统有基层社37652个,比上年增加5187个。财政全额拨款的2517个,占90.2%。其中,省社机关30个,省辖市社机关327个,县社机关2159个。差额拨款的93个,占3.3%,均为县社机关。财政定额补贴的44个,占1.6%,均为县社机关。实行自收自支的135个,占4.8%,其中,省社机关2个,省辖市社机关17个,县社机关116个。全系统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人员编制4.9万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编制3.4万个,占总人员编制数的70.1%。全系统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机关设立理事会2391个,占85.7%,监事会2155个,占77.3%。
截至2020年底,全系统组织农民兴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192460个,比上年增加12648个;入社农户1515.7万人。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9865个。各类专业合作社中,农产品类165156个,农业生产资料类6327个,综合服务类6797个,其他类14180个。在农产品类专业合作社中,棉花专业合作社1321个;干鲜果蔬专业合作社54123个;粮油作物专业合作社22888个;茶叶专业合作社5531个;中药材专业合作社8252个;水产专业合作社6034个;畜禽专业合作社38525个;其他28482个。通过有机、绿色、无公害等认证的专业合作社33344个。其中,通过有机认证的有4315个;通过绿色认证的8725个,通过无公害认证的20304个。有产品注册商标的专业合作社11777个,有经市、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品牌的专业合作社3656个。
截至2020年底,全系统共有各类法人企业22739个(不含基层社)。其中,省社所属企业1303个,省辖市社所属企业3041个,县社所属企业16485个。全资企业8872个,控股企业3729个,参股企业4302个,开放办社吸纳的有业务指导但无资产关系的企业5836个。批发零售贸易业法人企业16219个,其中,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3844个,农副产品经营企业5132个,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3508个,再生资源经营企业1449个。各类生产加工企业2083个,其中,工业品生产加工企业476个,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1472个,再生资源生产加工企业135个。其他服务业法人企业4599个,其中,宾馆、饭店和餐饮业企业281个,物流业企业336个。全系统连锁企业6697家,拥有配送中心10802个,发展连锁、配送网点83.2万个。其中:直营连锁、配送网点15.5万个,加盟连锁、配送网点67.7万个。县及县以下连锁、配送网点78.1万个。全系统有各级政府和省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412个。其中,省部级及以上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52个。全系统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3977个。登记注册为电子商务企业1814个,其中,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1461个,入驻商户15.4万户。全系统有经市、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品牌的企业1839个。
截至2020年底,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事业单位217个。其中,省社所属事业单位61个;省辖市社所属事业单位57个;县社所属事业单位82个。从经费来源看,全额拨款的85个,差额拨款的28个,定额补助的6个,自收自支的98个。
供销社便民超市加盟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认同供销社便民超市品牌、品质、经营理念和运营模式。
3、能够独立承担投资的一切费用。
4、可自行提供当地繁华商业路段的店面。
5、对总部实行的标准、各种管理内容认知、认同。
6、要有正确的投资观,理性的面对投资成败。
7、要诚实守信,有良好的个人素养。
供销社便民超市加盟流程
1、沟通了解
有意加盟合作者通过网站留言、公司网络在线咨询等,与公司进行首次沟通。
2、实地考察
投资者到总部所在地进行项目考察,并与总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
3、提出加盟申请
投资者根据本地的市场情况和供销社便民超市品牌情况,确定是否要加盟,确定要加盟的,向供销社便民超市总部提出加盟申请。
4、签订合同
总部对合作者进行审核,确认合作者资格,双方确认考察结果无误,经友好协商,正式签订合作合同。
5、店铺选址
公司总部会根据加盟商的实际的情况进行考察决定店铺地址,保障加盟商的最大利益。
6、店铺装潢
待合同签定完毕后,总部派专人专项免费为加盟商提供装潢设计方案,并及时落实执行。
7、运营培训
开业前夕,加盟商需派工作人员前往加盟总部进行一整套的培训,帮助加盟商顺利开业。
8、开业准备
供销社便民超市加盟总部提供宣传计划及开业前期筹划,做好开业准备工作。
9、择日开业
选择吉日盛大开业,供销社便民超市总部提供后续的指导与支持。
供销社便民超市加盟优势
1、品牌优势
供销社便民超市经过多年的发展,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逐渐提升,并且在市场上具有很好的口碑。
2、产品优势
总部会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推出新的营销策略,对产品品种进行规划,根据市场的变化不断确定产品品种的更新与淘汰,并致力于新品的研制,提高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3、技术优势
供销社便民超市总部针对不同市场,不断地进行技术、新销售手段的免费传授,协助加盟商获得获取更多利益。
4、培训优势
一站式加盟培训体系,创业变得轻松简单。
5、服务优势
对加盟店进行各项服务和指导,定期派人对各加盟店进行交流巡查和经营指导。
6、投资优势
成熟的品牌才可以保障加盟商的创业成功率,供销社便民超市拥有完善的运营和管理机制,成熟的经营技巧,可以直接为加盟商服务,大大降低投资风险。
供销社便民超市加盟支持
1、品牌形象支持
公司将对加盟商的实际店面情况进行最合理店面装修设计,以统一品牌形象,适应公司CIS要求。
2、整店输出支持
供销社便民超市已经拥有多家成功的加盟店,拥有丰富的连锁开店经验,为您提供一系列的加盟扶持,提高创业成功率。
3、免费培训支持
系统的现场技能培训。包括操作、管理知识、产品知识、营销策略、食品安全、危机处理等,经过培训保证加盟店正常营业。
4、物流配送支持
南北两大物流中心配送,完善电子配货平台,选货、订单瞬间完成。
5、媒体广告支持
全国性、地域性超强媒体广告投放,网络广告24小时分秒传递,高空地面密集轰炸,专业人士创作的系列平面媒体实操文案及系列软文组篇组合投放。
6、市场运营支持
加盟商跟总部签订合同之后,总部会给予一整套的销售政策,让加盟商安安心心开店,稳稳当当挣钱。
7、跟踪服务支持
提供完善的持续不断的营运后续辅导、支援,提供总部不断的新品开发支持,营销支持,使加盟店稳定发展、扩大。
8、选址装修支持
公司会根据你所在的区域店铺的所属的特性,进行不同的选址。并且总部会有统一的店面形象为加盟商提供终端形象,节省了加盟商装修设计的时间。
9、区域保护支持
明确规定区域保护范围,防止在规定区域内开设第二家供销社便民超市店。保护加盟商的最大利益。
10、话术支持
供销社便民超市市场部会根据加盟商的区域给出一套完整的销售话术,保障加盟商轻松开业,顺利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