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酒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历史上就有“唐兴宋盛”的说法。大唐王朝还把酒定为贡酒,当时的东都送到。
据(志)记载:北宋时,有十酒务,仅就有商酒务、封家庄、父城、曹村、守稠桑、宋村等七酒务。酒务是宋朝官方专门经营酒的地方,年收税万贯以上。当时“万家立灶,千村飘香”、“囱如林,酒旗似蓑”。酒业繁盛惊动朝廷,宋神宗钦派学家程颢监酒。治所双酒务,并广传酒法受益于天下,双酒务在北二十五里的地方,现更名为商酒务镇。
金时,酒业兴盛不衰,资产万贯以上的作坊100余家,贩粮售酒者如流,监酒官有镇国上将军、忠校尉、忠显昭信尉等16人,官高三品。据《志》记载:金朝正大之年,收酒税四万五千贯,居全国各县之首。
历史名人的推崇,是酒久盛不衰的主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