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惠顾客
尚赫公司欢迎各界人士购买使用尚赫产品,但任何人不得重复办理或以任何虚假信息伪造成为优惠顾客。优惠顾客只可自用产品,可依照每月自购产品的净值得到10%-25%的购货优惠(“消费折让”)。优惠顾客不具有尚赫产品销售资格,其自购产品不可以用于销售且不享有任何形式的团队计酬。
(二)营销代表
一、申请条件
对尚赫产品有良好认识,并已年满18周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尚赫公司对营销代表的资格要求;非公务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境外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尚赫公司的正式员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兼职经商的其他人员;同时,应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且不属于中国政府禁止的任何邪教和非法组织成员;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
二、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相关规定亲自签署《营销代表推销合同》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银行账户资料复印件递交至尚赫公司。在通过尚赫公司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尚赫公司颁发《直销员证》并获得尚赫营销代表编号,成为尚赫公司营销代表。
三、尚赫营销代表不会被强制购买一定数量或金额的产品、刊物、辅销用品。
四、营销代表只可将产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且不享有任何形式的团队计酬。
五、尚赫营销代表资格的期限与续约的规定
1、营销代表资格的有效期限自获发《直销员证》之月起计算,至随后第十二个月最后一日届满。
2、营销代表须于资格有效期届满前,完成续约手续递交至尚赫公司,以申请延续其营销代表资格。
3、营销代表未能在其资格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办妥续约手续,或尚赫公司拒绝接受其续约和逾期续约申请,则其营销代表资格在其营销代表资格的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即自动失效。
4、如营销代表在其资格有效期内有违法行为,或违反《尚赫规约》或其他尚赫的相关规定,危害尚赫公司利益,尚赫公司保留拒绝其续约申请的权利并有权单方取消该营销代表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三)特约代理经销商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方需为已合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取得有关营业执照。
2、申请方的经营范围应包括: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小家电、日用化工产品以及咨询服务。
3、注册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出现“尚赫”“SUNHOPE”等文字/谐音 。
4、申请方应由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为提出申请。
5、申请方应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6、销售经营许可必须通过尚赫公司的审核与授权。
二、申请程序
1、在签署《尚赫特约代理经销协议书》之前,需确定特约代理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已细读《尚赫规约》,承诺特约代理经销商将遵守尚赫公司针对特约代理经销商行为制订的所有营运细则和规章制度。
2、特约代理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在亲自签署《尚赫特约代理经销商协议书》后,将经签署的《尚赫特约代理经销商协议书》连同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特约代理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法人个人银行账户资料复印件)递交尚赫公司,经尚赫公司核准其资格后《尚赫特约代理经销商协议书》方可生效。
三、 特约代理经销商的报酬需按时向尚赫公司提供符合尚赫公司要求的发票后方可领取。
四、 特约代理经销商资格的期限与续约的规定
1、特约代理经销商资格的有效期限自签署《尚赫特约代理经销商协议书》并交至尚赫公司由尚赫公司核准签署方资格之月起计算,至随后第十二个月最后一日届满。
2、特约代理经销商须于资格有效期届满前,将续约材料递交至尚赫公司,以申请延续其特约代理经销商资格。
3、特约代理经销商在其资格有效期内有违法行为,或违反《尚赫规约》相关规定,危害尚赫公司利益,尚赫公司保留拒绝其续约申请的权利,有权单方解除《尚赫特约代理经销商协议书》并且有权取消该特约代理经销商的资格,以上拒绝、解除和取消自尚赫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生效。